一、 查分工作:
根據國家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(人考中心函[2005]168號)文件和《貴州省人事考試查卷暫行規定》規定,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,查分僅限于主觀題科目,且只查主觀題的合分情況,即每道題的得分合計是否和主觀題的成績一致。客觀題科目考試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,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這兩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,其余情況均不受理客觀題科目的查分申請。
考生必須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。
申請中需包括以下內容: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考試名稱和時間、需查分的科目、準考證號、查分理由、聯系電話,并帶考生準考證、身份證前往辦理。
查分結果待成績主管部門回復后,如果成績有變化,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。
二、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補發工作:
補發證書需提供以下材料:
本人書面申請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(驗原件)和聯系電話。
查分地點:貴陽市毓秀路27號省人才市場大樓11層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。
證書補發辦理地點:貴陽市毓秀路27號省人才市場大樓10層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。